合肥市工伤结算规则:医药费原始发票不慎遗失,伤者前往就诊医院财务部调取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加盖医院财务专用章,人社工伤窗口认可盖章复印件,正常纳入报销;无盖章白条、自行手写单据不予受理。
案例1:瑶海区工伤住院发票遗失,医院复印存根盖章顺利工伤结算。
案例2:包河区门诊小票丢失,病案室+财务双重盖章通过报销。
案例3:蜀山区伤者只有白条无医院盖章,医药费无法工伤报销。
案例4:肥西县异地住院发票丢失,异地医院邮寄盖章复印件回合肥结算。
案例5:经开区伤者丢康复票据,定点康复机构出具盖章存根完成报销。
商业保险已经收走原件的,保险公司盖章票据分割单+发票复印件同等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