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总公司统一在本市参保工伤保险,员工外派全国各省市项目工作受伤,法定在合肥参保地人社局申报工伤,异地用工地点不改变管辖地;外派子公司在当地独立参保则在子公司属地申报。
案例1:包河总公司员工外派江苏工地受伤,回包河人社局申报工伤。
案例2:瑶海企业外省设立子公司就地参保,受伤在江苏当地申报。
案例3:蜀山劳务派遣公司外派福建务工,社保蜀山参保回蜀山报工伤。
案例4:肥西总公司员工外派山东车祸,非主责合肥认定工伤。
案例5:经开区驻外办事处用工就地参保,受伤在属地申报。
外派协议、出差派遣单是跨省外派工伤关键佐证,异地就医提前办工伤异地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