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工伤口径:发生洪涝、地震、大风等自然灾害,受单位安排留守厂区、抢险、值守岗位受伤,依法认定工伤;员工居家躲避灾害、私人出行遭遇天灾受伤,和用工无关无法申报工伤。
案例1:庐阳区园区安保暴雨厂区排水抢险摔伤,认定工伤。
案例2:包河区工人居家遇大风坠物受伤,人社局驳回工伤。
案例3:蜀山区市政工人汛期加固管网遭遇洪水受伤,工伤基金结算。
案例4:肥西县门店员工被老板安排夜间守店台风受伤,正常申报工伤。
案例5:经开区员工下班途中突发极端天气绕行出事,按通勤工伤规则判定。
灾害期间值班排班表、单位应急通知是工伤关键佐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