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认定细则:用人单位统一提供厂区内职工宿舍,员工在宿舍与车间之间院内往返上下班途中意外受伤,符合通勤工伤条件;员工自行在外租房居住,往返厂区路上受伤按常规通勤规则判定。
案例1:蜀山区工厂宿舍在厂区内,早上下楼去车间滑倒骨折,认定工伤。
案例2:包河区员工在外租房,进厂门前车祸按常规通勤判定。
案例3:瑶海区园区生活区和生产区相连,晚饭回宿舍途中摔伤纳入工伤。
案例4:肥西县员工私自搬到厂区外民房住宿,早起赶路出事不享受院内通勤优待。
案例5:经开区厂区统一宿舍夜班换岗途中磕碰受伤,单位按期申报。
厂区宿舍由企业统一安排是认定院内通勤工伤的必要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