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瑶海区灵活宝妈刘姐,感冒发烧在社区定点门诊就诊,合规费用超起付线后门诊统筹实时报销55%。
案例2:肥西县高血压慢病老周,办理慢病备案后,定点医院开药年度门诊费用走慢病统筹报销。
案例3:蜀山区自由职业小蔡,牙病在定点口腔门诊诊疗,纳入门诊统筹限额内按比例结算。
案例4:包河区灵活参保老吴,定点连锁药店购慢病药品,凭电子社保卡享受药店门诊统筹报销。
案例5:经开区出差外地灵活小张,提前异地就医备案,外地定点普通门诊回合肥按统筹政策报销。
合肥市灵活就业职工医保和单位在职职工统一执行门诊统筹报销政策,无医保个人账户不影响门诊统筹待遇,参保人在合肥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级医院、连锁定点药店就诊购药,年度累计费用超过门诊起付线即可启动统筹基金报销,分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不同,社区基层门诊报销比例高于大医院,引导灵活人员小病就近基层就医。门诊统筹设置年度累计报销封顶限额,超出限额部分全部自费;患有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等慢性病的灵活参保人,提前在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慢性病病种备案,备案后慢病门诊用药不受普通门诊起付线约束,单独执行慢病报销限额与比例。异地短期出差产生普通门诊费用,提前完成异地就医备案,出院或购药后直接联网结算,未备案门诊费用多数无法纳入统筹报销。灵活医保断缴等待期内,暂停门诊统筹待遇,等待期结束恢复正常报销权益,按时连续缴费是享受门诊统筹的基础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