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瑶海区正常缴费灵活参保老陈因病身故,家属携带死亡证明至人社部门申领丧葬补助金,同时继承养老个人账户余额。
案例2:肥西县已经办理退休灵活老李离世,法定继承人申领丧葬补助,剩余个人账户资金全额返还家属。
案例3:蜀山区灵活中途停保多年的张师傅身故,仅可继承养老个人账户余额,无法申领丧葬补助金。
案例4:包河区在外地意外身故灵活小吴,家属线上提交材料,异地核验后合肥拨付丧葬补助。
案例5:经开区参保人离异身故,法定子女继承全部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
合肥市正常按月缴纳灵活养老保险(含退休在领养老金)的参保人员,非因工身故后,法定继承人可申领合肥市丧葬补助金,同时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内剩余未领完的储存额全额依法继承,统筹账户资金不予返还。参保人已经长期断缴、灵活社保处于停保欠费状态的,不再享受丧葬补助待遇,仅个人账户余额可继承。申领需要材料:死亡医学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继承人身份证、社保卡,线上皖事通提交申请或线下人社窗口办理,审核通过补助一次性拨付继承人银行卡。灵活医保无身故补助待遇,医保统筹费用不返还。异地居住灵活参保人身故,家属不用往返合肥,线上上传材料即可申请待遇核算。身故人员符合低保、残疾优待身份,丧葬补助标准按照合肥对应优抚政策执行上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