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经开区全职外卖骑手夏季高温月份,平台发放高温津贴,同时灵活参保按月申领450元社保补贴,两份补助互不影响。
案例2:瑶海区网约车司机夏季接单领平台高温补助,灵活困难认定成功,正常领取月度社保补贴。
案例3:肥西县露天摆摊个体户,无用工单位无高温补贴,但符合低保灵活条件照常申领社保补助。
案例4:蜀山区装修零散零工雇主按月发放高温福利,个人灵活社保补贴正常审批到账。
案例5:包河区仓储兼职夏季用工发放高温补贴,空档期灵活参保不影响原有社保补贴发放。
合肥市高温补贴是用人单位、用工平台发放的夏季用工福利待遇,由用工方承担发放资金,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是人社财政发放的参保补助,两项补贴发放主体、资金来源完全不同,可以同时领取,不存在冲突互斥。平台型灵活(骑手、网约车)受平台用工管理,夏季达标气温月份由平台依规发放高温津贴,个人照常办理灵活就业登记缴纳社保,符合困难、应届生条件正常申领社保补贴。无固定用工、自主经营的个体户、摆摊从业者,没有雇主发放高温补贴,只能按条件申领人社灵活社保补助。灵活人员短期入职企业,企业发放高温补贴期间,灵活社保及时停保,停保当月社保补贴停止;离职恢复灵活参保,补贴接续发放。高温补贴不计入社保缴费基数核算,不影响后续养老金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