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肥西县120急救后入院治疗,合规救护车费并入住院费用统筹报销。
案例2:瑶海区私人自费救护车转运,账单全部自费无医保报销记录。
案例3:蜀山区仅救护车接送未住院,车费明细全自费不计入统筹。
案例4:包河区异地急诊住院,备案后救护车费随同住院明细同步异地结算。
案例5:庐阳区低保患者合规救护车自付部分,医疗救助补助明细单独入账。
定点120院前急救且后续入院住院的合规救护车服务费并入本次住院总额,明细计入住院统筹报销;仅救护车接送无后续住院、非急救私人转运车辆车费全部自费,账单无统筹记账。异地备案急诊产生的合规救护车费用随同住院单据同步归集合肥医保,低保合规自付车费享受医疗救助,救助金额在医保救助栏目单独生成明细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