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蜀山区12月29日住院次年1月8日出院,费用拆分两个医保年度分别生成报销明细。
案例2:肥西县年末门诊开药次年复诊,两次费用分属两年分开累计大额起付。
案例3:瑶海区跨年住院高额自付费用,分段计入两年大病保险起付基数。
案例4:包河区异地跨年住院已备案,系统自动拆分两地年度明细同步合肥。
案例5:经开区上年度遗留未报销票据,次年6月底前完成手工报销入账查询。
合肥医保以公历自然年度为结算周期,跨年住院费用按照费用发生日期拆分计入对应年度明细,分别核算起付线、封顶线、大病保险额度;跨年度门诊费用各自计入就诊当年额度,不能合并累计起付。异地备案跨年住院系统自动拆分账单同步本地医保,上一年度未及时报销单据报销截止次年6月30日,超期无法再生成报销入账明细。参保人查询跨年账单可在明细页筛选对应两个自然年度分别导出数据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