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瑶海区机关在编职工,明细同时显示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两项每月缴费。
案例2:肥西县早年机关入职视同缴费年限,明细单独标注视同不计实际扣费。
案例3:蜀山区事业编人员调动转入企业,查询机关年限并入企业养老累计台账。
案例4:包河区机关退休人员,待遇明细拆分基础养老+个人账户+职业年金待遇。
案例5:经开区新入职事业单位,次月起生成基本养老与年金同步缴费记录。
合肥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独立核算,除基本养老保险外同步缴纳职业年金,两个账户每月分开入账生成明细;改制前参加工作的老职工有视同缴费年限,明细备注视同缴费无个人实际缴费。事业编制转企业职工参保的,原有机关缴费年限、职业年金账户可按政策合并转入企业养老账户,退休核算待遇时分项计发养老金与年金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