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庐阳区肿瘤患者使用靶向特药,费用单独计入大病保险明细不占用普通统筹额度。
案例2:肥西县全年多次特药购药,线上汇总特药年度大病限额消耗进度。
案例3:瑶海区异地定点医院使用大病特药,备案后结算明细同步合肥大病台账。
案例4:蜀山区特药中超出自费部分,明细单独标注个人全额自费。
案例5:包河区单次住院既有常规住院又有特药,两条报销明细分开列示。
合肥医保大病保险设置专项特药报销目录,合规高额靶向、肿瘤特效药费用单独通过大病保险赔付,使用独立年度报销限额,不占用基本医保统筹封顶额度;目录外特药全部自费,异地备案在省外定点使用合规特药实时结算,明细在大病特药专区单独汇总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