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法定政策:正常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保居民医疗保险费用全部由失业保险基金全额缴纳,个人零缴费,医保待遇和正常在职参保人员报销比例一致;申领失业补助金人员不享受代缴医保,需要自行以灵活就业或者居民身份自费参保医保,二者医保保障差距是市民高频咨询重点。
案例1
庐阳区领失业金的王某突发感冒住院,医保正常报销75%住院费用,个人未缴纳一分钱医保费用。
案例2
包河区领补助金的张某生病就医,没有代缴医保,自费购买城乡居民医保后享受普通居民报销待遇。
案例3
新站区外省务工赵某在合肥领失业金,医保参保属地合肥,异地回老家就医按异地医保政策正常结算报销。
案例4
肥西县市民失业金停发次月,立刻自行办理灵活就业医保,避免医保断缴无法报销。
案例5
长丰县失业人员领金期间变更定点医院,通过皖事通线上修改定点,就近社区医院看病实时结算医保。
失业金代缴医保按月参保生效,从申领失业金次月同步开通医保待遇,停发失业金当日医保同步断缴,想要接续医保务必在停领当月完成个人参保登记。合肥定点社区医院、三甲医院全部支持社保卡实时结算,失业人员不用先行垫付医药费再手工报销。很多失业者误以为失业后医保自动失效,忽略失业金配套代缴福利白白断保,生病无法报销高额医药费。失业金期满还没就业,可接续4050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用补贴抵扣个人医保缴费,实现医保无缝衔接不断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