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劳务派遣、外包用工劳动关系法定归属人力资源派遣公司,用工企业退回派遣工不算个人离职,由派遣公司做社保减员备案,标注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失业险缴满1年即可申领每月2088失业金;派遣员工主动向派遣公司辞职,属于自愿离职,仅可申领失业补助金。
案例1
庐阳区派遣工被用工企业项目结束退回派遣公司,单位减员后缴费3年顺利申领9个月失业金。
案例2
包河区派遣员工主动提出离职解约,缴费2年只能申请失业补助金。
案例3
新站区外省派遣务工多地派遣参保,合并年限达标在合肥申领失业金。
案例4
肥西县派遣公司倒闭注销,旗下员工批量失业,人社上门集中办理失业登记。
案例5
长丰县派遣员工重新被派遣至新用工单位,社保不停缴,不触发失业待遇申领。
很多派遣员工误区:用工单位不用人了就是自己失业,实际劳动关系在派遣公司,减员备案主体必须是派遣单位。用工企业无故退回员工,派遣公司不能逼迫员工主动辞职规避失业成本,劳动者可向人社投诉违规操作。派遣员工领失业金期间,同样享受医保代缴、免费技能培训全套失业保障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