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政策明确:领取失业金人员从事日结、临时劳务、个人接单类灵活工作,没有企业为其缴纳职工社保,失业待遇正常按月发放;一旦入职正规单位办理职工五险增员,人社大数据自动识别,次月停止失业金发放,剩余待遇额度封存留存。
案例1
蜀山区领失业金人员日常接家政零散订单,无单位参保,失业金2088每月照常到账。
案例2
瑶海区失业者兼职网约车个人自主接单,未挂靠公司参保,持续正常领取失业金。
案例3
肥西县市民找到全职公司入职参保,次月失业金系统自动停发。
案例4
经开区失业人员短期工地日结务工,无五险缴纳记录,不影响失业待遇。
案例5
巢湖市失业者注册个体户营业执照,系统判定自主创业,当即停发剩余失业金。
很多失业人员担忧打零工就不能领失业金,合肥政策区分劳务形式,全职参保和零散兼职执行两套标准。个人注册营业执照、成立个体工商户属于自主创业,丧失失业待遇申领资格,已在领金的直接停发。灵活零散用工收入无需上报人社,人社以社保参保记录作为唯一判定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