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非全日制、多单位兼职用工,每个用工单位依法单独为员工缴纳失业保险;仅其中一家单位解聘、其余岗位仍在岗参保,不满足失业登记条件,无法申领失业待遇;所有合作用工单位全部终止用工、无任何在岗参保记录,完成失业登记后按累计失业险年限核算失业金。
案例1
蜀山区人员同时在两家商超兼职参保,其中一家关门解聘,另一家正常上班,不能办失业申领。
案例2
瑶海区家政人员三处兼职全部同时解约,累计参保3年,申领9个月失业金。
案例3
肥西县外卖多站点灵活用工,站点未统一参保失业险,全部停单后只能申领补助金。
案例4
经开区非全日制员工主动辞去其中两份兼职,剩余一份在岗,不满足失业条件。
案例5
巢湖市多单位用工人员全部解聘,多地失业险年限合并核算待遇。
多处兼职是合肥服务业常见用工形式,很多兼职从业者误以为一处被辞退就算失业可以领钱,频繁申领被驳回。非全日制用工失业金核算规则和全职职工一致,累计缴费满1年、全部岗位失业即可享受2088元标准失业金。人社系统自动汇总多单位参保数据,实时判断就业状态,只要有任意单位在缴五险,系统锁定在职状态无法登记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