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企业因防疫管控临时停工、员工居家待命,单位依法发放待岗生活费并持续缴纳五险,员工处于在职状态无法申领失业待遇;只有企业正式解除劳动合同、办理社保减员,才符合失业登记申领条件。
案例1
肥西门店疫情停业居家3个月,老板按月发生活费交社保,不能办失业。
案例2
蜀山餐饮店直接关停注销解聘全员,职工缴费达标申领失业金。
案例3
包河工厂局部封控轮换上班,劳动关系存续无失业资格。
案例4
经开区小微企业无力经营解约员工,批量申报失业补助金。
案例5
巢湖居家员工主动辞职,离职后申领常态化补助金。
短期防疫停工属于临时性用工调整,人社系统保留在职台账,不纳入失业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