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公积金管理中心与人社失业保险系统数据独立,外省公积金转入合肥仅变更公积金余额,失业险年限以人社养老保险失业险台账为准,公积金迁移不增加、不扣除失业险有效年限。
案例1
外省务工公积金转入合肥,失业险年限仍按人社原有记录核算失业金。
案例2
蜀山职工只转公积金不转失业险,失业申领不受任何变动。
案例3
肥西异地失业险+公积金同步转入,失业年限按失业险转移记录核算。
案例4
经开只转移失业险放弃公积金,失业金正常审批。
案例5
巢湖公积金销户提取,失业待遇保持不变。
很多市民混淆社保与公积金,误以为转公积金等同于社保合并,无法改变失业金审批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