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劳动法及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员工因旷工、违规操作等违纪被企业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属于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累计失业险满12个月正常申领失业金;只有个人主动辞职、自愿离职才无法申领失业金。
案例1
蜀山员工连续旷工被公司开除,缴费3年顺利申领9个月失业金。
案例2
包河员工工作失误造成损失被解聘,年限达标按月领失业金。
案例3
肥西员工触犯刑法企业解约,凭参保记录申报失业待遇。
案例4
经开员工个人申请离职,无论任何原因只能申领补助金。
案例5
巢湖轻微过失协商离职,按备案离职类型判定待遇。
很多企业误导员工违纪被开除不能领失业金,属于用工误区,只要不是主动辞职均可按政策申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