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在原参保地办结退休按月领取养老金的人员,养老待遇关系永久保留原退休地、无法转入合肥;户籍随子女迁入合肥后,可在原退休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异地长期安置备案,选定合肥2–3家定点医院,在合肥定点住院直接实时医保结算报销,报销比例遵照原退休地医保政策;每年可变更一次定点医院,备案线上线下均可操作,养老待遇依旧由原参保地按月发放至原社保卡。
案例1:瑶海随子女落户上海退休张大爷,上海医保异地备案合肥,在瑶海医院住院直接上海医保实时结算。
案例2:包河河南退休李阿姨,落户包河后医保备案2家包河定点医院,日常门诊住院就地报销。
案例3:肥东江苏退休王某,每年皖事通线上变更一次合肥定点医疗机构。
案例4:蜀山湖北退休赵某,医保未备案合肥,生病住院需要垫付医药费回湖北手工报销。
案例5:新站山东退休周某,异地安置备案完成,合肥门诊统筹按原籍政策比例报销。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养老资格年审、养老金调整全部由原退休地负责;合肥不接收已退休人员养老关系转入,仅开放医保异地安置备案;居民养老已经异地退休落户合肥,医保同样遵循异地安置规则,无法把养老待遇关系迁到合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