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执行国家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政策,符合国家名录内高温、井下、高空、矿山、有毒有害化工等特殊岗位,男满55周岁、女满45周岁,特殊工种工龄达到法定年限,养老保险累计缴费满15年可申请提前退休;特殊工种必须在人社系统早年备案、个人档案清晰记载岗位名称、在岗年限,无备案、档案无岗位记录不能享受提前退休;改制破产老企业特殊工种去主管局调取岗位备案台账佐证。
案例1:瑶海冶金厂高温操作工张某,档案记载高温岗位11年,55周岁提前办理职工退休,月养老金3080元。
案例2:肥东煤矿井下工人李某,井下工龄9年,55岁提前办结退休手续。
案例3:包河化工企业女职工王某,有毒有害岗位8年,45周岁提前退休申领待遇。
案例4:蜀山机械厂普通流水线工人赵某,非特殊工种,只能按法定60/50正常退休。
案例5:新站改制矿山周某,调取原企业备案台账补齐特殊工种记录,顺利提前55岁退休。
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材料:人事档案、特殊工种备案表、历年工资表(标注工种);企业没有在人社备案特殊工种名录,即便实际在岗也无法审批提前退休;灵活就业无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政策,一律按法定退休年龄办理;临近提前退休年龄提前半年档案预审,避免档案缺失错过申报窗口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