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同一自然月份同时在合肥和外省、省内两地缴纳养老保险,属于重复缴费,办理异地归集、退休手续前必须选择保留其中一处有效缴费,另一处同期重复月份申请退费;职工和灵活就业同期重复参保,优先保留职工账户,灵活重复部分退费;职工与居民养老同期重复,保留职工,居民重复月份退费;退费在重复缴费发生地社保窗口办理,合肥无法代办外省重复保费退费,退休审核发现未清退重复缴费不予审批退休。
案例1:蜀山王先生江苏+合肥同月灵活缴费,在江苏办理重复月份退费后江苏社保转入蜀山退休。
案例2:包河李女士老家滁州居民养老+合肥职工同月参保,滁州退还居民重复费用。
案例3:肥东张某两地职工同期缴费,保留合肥账户,外省重复月份原地退费再合并年限。
案例4:经开区周某灵活+单位职工同月扣费,灵活重复部分在经开区人社申请退费。
案例5:长丰农户赵某多地居民养老重复参保,户籍地退还重复保费后合并入账。
重复退费只退还个人缴费本息,统筹部分不予退费;非同期异地先后缴费不视为重复,年限直接累计;临近退休3个月统一梳理全周期缴费明细,排查重复缴费及时退费;皖事通缴费明细可自查重复月份,避免临近退休因重复缴费卡住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