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社保大数据联网核查,参保人员不能同时在两地按月领取两份养老金(职工+职工、职工+居民、居民+居民均禁止重复领取);核查发现重复领钱后,参保人自主选择保留一处养老待遇,另一处停发,已经违规多领取的养老金全额原路退回社保基金;选择保留合肥待遇的,异地养老账户办理退费销户;选择保留异地待遇,合肥养老停发并追缴往期发放金额。
案例1:瑶海张大爷同时领合肥职工+河南居民养老,保留合肥职工,河南停发并退还多领资金21000元。
案例2:包河李阿姨跨省两地职工养老金,保留户籍地待遇,合肥养老做停发追缴。
案例3:肥东王某居民养老+外省职工养老,自愿保留本地居民,外省停发整改。
案例4:蜀山赵某早年多地参保重复退休,大数据预警后限期1个月完成退费清退。
案例5:新站周某重复领失地+职工养老,取消其中一项待遇,返还违规领取金额。
逾期拒不退回重复领取养老金的,社保部门依法从现有发放待遇中逐月抵扣扣款;重复缴费的个人账户资金按原渠道退回个人;每年大数据分批次筛查全国重复领取待遇人员,居民、职工、失地养老全部纳入比对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