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缴费指数=当年个人实际缴费基数÷当年全省在岗社平缴费基数,历年指数求和÷总缴费年限=平均缴费指数,平均缴费指数是核算基础养老金的核心参数,指数>1代表历年缴费高于社平工资、指数<1为低档缴费;异地外省参保缴费指数随社保转移一并转入合肥合并核算,灵活就业自主选档直接对应固定缴费指数,60%档位指数约0.6、100%档位指数1.0、300%档位指数3.0;视同缴费年限统一按本地政策核定视同缴费指数。
案例1:瑶海国企退休张某,常年100%以上基数缴费,平均指数1.18,基础养老金核算明显高于低档参保人员。
案例2:包河灵活李女士,固定60%低档,平均指数0.6,同等缴费年限基础养老金低两成以上。
案例3:肥东跨省务工王某,外省指数0.92+合肥本地0.98,合并平均指数0.95核算待遇。
案例4:蜀山老职工赵某,视同年限指数按0.8核定,并入整体平均指数参与计算。
案例5:新站高档灵活周某,常年300%缴费,平均指数2.97,基础养老金大幅拉高。
参保人可在皖事通查询历年缴费基数与对应指数明细,退休预审时人社系统自动汇总全周期平均指数;早年无缴费基数记录的视同工龄,统一由合肥人社按照对应年代政策核定固定指数,无法自行修改;每年基数更新后,新缴费年度指数重新核算计入个人账户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