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跨省职工养老保险转移统一执行: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本息100%随同转移,统筹基金按照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的12%划转,视同缴费年限无统筹资金划转仅转移年限;省内安徽省内转移只转移养老关系、不划转统筹资金与个人账户现金;资金由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统一归集后通过国家社保基金清算平台拨付至合肥社保账户,资金到账后参保缴费年限正式合并生效,一般跨省转移资金到账滞后受理1~2个月。
案例1:经开区河南务工张先生,河南8年养老转入合肥,个人账户42800元全额到账,统筹按规定比例划转入账。
案例2:蜀山浙江务工李女士,省内芜湖5年社保转入,只合并年限无资金划转。
案例3:肥东王某早年江苏10年职工养老,跨省转移资金到账后顺利合并年限退休。
案例4:包河周某临时账户跨省转移仅划转个人账户,统筹资金不跟随临时账户转移。
案例5:新站赵某多地跨省参保,分批次办理转移,分批资金分次入账合并台账。
参保人皖事通可查询转移受理进度与资金入账状态,临近退休预留45个工作日以上转移周期;统筹资金仅为社保基金统筹调剂使用,不划入个人养老账户,不直接影响个人退休金核算,个人待遇只依托缴费年限、个人账户、缴费指数三项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