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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社保、公积金、个税、劳务用工办事指南汇总

合肥疫情阶段性断缴养老保险补救2026|疫情免滞纳金不追溯补缴规则

发布时间:2026-06-04    阅读量:1 次

受疫情影响合肥参保企业当年可申请养老保险阶段性缓缴,缓缴期限内不加收滞纳金,后续企业经营好转分批补齐缓缴保费;灵活就业、个人原因疫情被动断缴月份,遵循现行政策不允许事后补缴往年空缺,只能从后续缴费周期顺延参保累计年限;疫情缓缴企业补缴截止时间按人社既往文件执行,逾期补缴才按规定计收滞纳金;疫情断缴不影响异地社保转移归集,已经到退休年限缴费不足统一顺延缴费至满15年。

案例1:瑶海餐饮企业2022年缓缴5个月养老,2026年分批补缴无滞纳金,员工年限连续。

案例2:包河灵活李先生疫情失业断缴8个月,无法补缴,往后顺延缴费凑够15年。

案例3:肥东小微企业缓缴到期补缴完毕,职工正常按期申报退休。

案例4:蜀山个体户疫情停业断缴,只能延后退休一年凑足缴费年限。

案例5:新站工厂缓缴社保补齐后,异地转入年限合并正常核算待遇。

企业疫情缓缴备案材料留存人社备查,无法提供缓缴备案的欠费补缴正常核算滞纳金;居民养老疫情断缴可在当年缴费期补缴当年费用,跨年度不能追溯补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