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并落户合肥的境外人员,和本地户籍人员参保规则完全一致:在岗入职企业缴纳职工五险,无固定工作可按灵活就业缴纳职工养老,也可自愿参保城乡居民养老;职工养老累计缴费满15年、合肥本地缴满10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可在合肥正常办理退休按月领养老金;中途离境退保可一次性支取个人账户本息,统筹部分无法退还;未取得永久居留仅短期务工,参保后离境按出境社保终止规则结算。
案例1:经开区台籍落户张某企业参保18年,60周岁合肥办理职工退休。
案例2:蜀山外籍永久居留李女士灵活缴费满15年,按月领取退休金。
案例3:肥东短期外籍务工王某离境,申请支取个人账户余额退保。
案例4:包河港澳居民参保居民养老,60岁按合肥居民标准计发待遇。
案例5:新站无永居外籍人员,离职出境无法保留养老账户。
境外人员养老资格认证可依托境外视频认证、驻外机构证明完成年度生存认证,不用回国现场核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