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参保人同一自然月同时在两家单位参保、职工+灵活就业同期缴费、异地本地重复参保,形成同期重复缴费,重复月份其中一份个人缴费部分可依规申请社保退费,统筹部分按政策划入社保统筹账户不予退还,退费审核通过后资金原路退回缴费银行卡。
案例1:合肥员工上月原单位未及时减员,新单位同步增员,当月两边缴职工社保,申请其中一单个人部分退费。
案例2:职工在职期间自行交灵活就业养老,同期重复月份申请灵活就业个人保费退回。
案例3:异地务工人员老家和合肥同期参保职工社保,保留合肥账户,老家重复保费申请退费。
案例4:非同期前后不同年份缴费,不存在重复缴费,不能申请社保退费。
案例5:重复参保人员先停掉多余账户,再提交退费材料至社保经办窗口走退款审批。
办理退费前提:重复缴费的多余社保账户先办理停保状态,保留选定的有效参保账户,再携带身份证、社保卡、两边缴费明细凭证、银行卡信息提交退费申请。线下退费去参保地所属区县政务中心人社退费专窗,线上通过皖事通、合肥人社APP退费专区上传材料预审。审核周期一般15-30个工作日,核查重复缴费账单无误后,个人缴纳保费原路退回原缴费账户,单位缴纳统筹费用无法退费,已经入账统筹基金统一留存。只跨险种(职工+居民医保)重复缴费,居民医保多缴费用按居民医保退费政策处理,不能套用职工社保退费规则。已经办理退休核算待遇的重复缴费时段,不再受理退费申请,重复缴费年限统一择一合并计入养老年限。因个人主动挂靠、自愿两边参保造成重复缴费,退费规则不变但后续会被系统标记参保异常。很多参保人误以为单位和个人全额保费都能退,实际上只有个人缴费部分可退,单位统筹部分不予返还。退费业务全年可受理,无固定办理窗口期,材料齐全随时递交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