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城乡居民医保实行按年一次性缴费制度,每年固定集中缴费期预缴下一年医保,待遇有效期一整年,参保人享受基层门诊统筹、分级住院报销与大病二次报销,无医保个人账户。
案例1:合肥本地城乡居民集中缴费期完成缴费,次年全年正常享受居民医保各类报销待遇。
案例2:错过集中缴费期中途补缴,设置医保待遇等待期,等待期内住院无法统筹报销。
案例3:参保居民在社区卫生院就诊,基层门诊起付低、报销比例优于二三级医院。
案例4:居民三甲医院住院,扣除起付线后按居民医保比例分段报销,剩余部分自费。
案例5:新生儿落地参保并入居民医保,跟随居民医保报销规则享受待遇。
居民医保每年缴费标准由省市统一发布,个人缴费+财政补贴共同组成医保基金,没有按月缴费选项。集中缴费期外补缴参保,按当年全额标准缴费且触发待遇等待期。门诊统筹仅限乡镇卫生院、社区定点医疗机构,市区药店购药无法走居民医保统筹。住院报销分级设置起付门槛,医院等级越高起付越高、报销比例越低。居民医保自动附带大病保险,基本医保报销达标后自动触发二次报销,不用额外缴费。居民医保无法单独缴纳生育、工伤、失业三险,入职单位后转为职工五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