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肥西县单纯高血压老人,全年两病门诊累计最高报销360元,额度用完自费购药。
案例2:蜀山区同时患高血压+糖尿病参保人,年度两病合计报销额度840元。
案例3:瑶海区糖尿病出现肾病并发症,办理慢特病后取消年度封顶限制。
案例4:包河区两病低保患者额度不变,但自费部分叠加医疗救助。
案例5:巢湖未备案糖尿病患者药店拿药全部自费,备案后启用两病年度额度。
合肥市两病专项门诊仅限确诊无严重并发症的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在定点基层医疗机构、定点签约药房购药报销;高血压年度统筹封顶360元,糖尿病年度封顶480元,一人同患两病额度相加。额度自然年度1月1日清零重置,超出限额之后药品全部自费。出现心脑肾、眼底并发症符合准入条件,可升级门诊慢特病,享受高比例、高限额慢病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