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医保经办机构定期开展大病保险结算复审,出现以下情形需要办理大病退费、更正业务:
一、外伤后续判定第三方全责,前期大病已经先行赔付,需要退回对应大病报销资金;
二、一笔医药费重复在职工、居民大病双向申报,重复领取报销款需退回一笔;
三、医保核算公式录入错误,大病多计算拨付金额;
四、参保人主动放弃报销、票据作废、费用退费冲红,已领大病资金退回基金账户;
五、异地结算备案类型填错,比例核算有误产生多报销差额。
办理渠道:携带本人身份证、社保卡、结算发票、大病拨付凭证前往对应区县医保中心窗口填写退费更正申请表,核对无误后在规定时限内退回多领资金,可现金退还、银行卡代扣退回。拒不退回违规多领大病资金,医保部门可暂停后续医保线上申报权限,纳入医保失信管理,依法追缴。更正完成后重新精准核算正确大病金额,保证基金收支合规。
案例1:庐江县患者车祸后期判定对方全责,前期大病报销14300元,前往医保窗口办理退费全额退回基金。
案例2:肥东县参保人一笔费用两边报大病重复拿钱,主动申请退回其中一笔报销款项。
案例3:蜀山区系统核算出错大病多报7260元,接到医保通知后办理更正退费手续。
案例4:包河区患者住院退费冲红,对应已拨付大病报销资金同步办理退回更正。
案例5:瑶海区参保人拒不退还多领大病资金,医保暂停其线上大病申报权限限期追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