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包河区先心病患儿住院,合规费用先居民医保报销,超起付线进入大病保险,剩余自付走民政救助。
案例2:肥西县低保家庭罕见病儿童,个人自付部分由医疗救助兜底,自费比例极低。
案例3:瑶海区异地治疗先天疾病,提前异地备案,外地医院一站式三重报销。
案例4:庐阳区普通家庭患儿,自费高额特效药不在医保目录,无法纳入救助报销。
案例5:经开区新生儿确诊先天病症,落地医保生效后即刻享受大病救助政策。
合肥市018周岁参保少儿罹患先天性心脏病、先天性代谢病、各类罕见病等合规病种,住院医药费按照居民医保分级比例报销,年度个人自付超大病起付线自动进入大病保险分段报销;低保、特困、监测对象家庭患儿,报销后剩余合规自付费用纳入医疗救助兜底帮扶。自费特效药、进口未入医保目录耗材不在救助范围内,全部个人承担。新生儿出生90天内参保医保,先天疾病自出生起医药费按政策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