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蜀山区流感发热在社区门诊就医,全年费用累计超起付线后按大额门诊报销。
案例2:肥西县肺炎病情较重办理住院,按医院层级执行住院医保报销比例。
案例3:瑶海区自费进口抗病毒特效药不在目录,全额自费不进统筹。
案例4:包河区低保肺炎患者报销后自付费用叠加医疗救助。
案例5:庐阳区异地流感就诊提前备案,合规费用异地实时结算。
流感、普通肺炎等季节性常见传染病,门诊合规医药费计入居民大额门诊年度累计,超起付线后按对应比例报销;需要住院治疗按定点医疗机构分级住院政策结算。医保目录外自费特效药、保健品全部自费,低保、特困患者个人合规自付部分享受医疗救助兜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