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蜀山区早年录错身份证生成双档案,合并两个账户资金与缴费年限。
案例2:肥西县异地迁入重复建档,保留合肥主参保账户,异地档案资金转入合并。
案例3:瑶海区重复建档已到龄领待遇,多余账户只退个人本金无法合并年限。
案例4:包河区村集体登记失误多开户,注销无效空档案不影响原有参保。
案例5:庐阳区姓名错误衍生副档案,更正信息后合并入主账户。
因系统录入错误、异地参保、户籍变动生成多条参保档案,未领取养老金的可办理账户合并,个人账户本息、缴费年限统一归集至常用主账户;已经开始领取养老待遇的重复档案不能合并年限,仅退还个人账户个人缴费本金,政府补贴不予退费;空户无效档案直接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