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统一执行安徽省工伤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按受伤部位、伤情轻重确定休养时长,期限内用人单位按月足额发放受伤前原工资;伤情恢复缓慢、伤病久治不愈,期满前可向人社申请延期,单次延期一般不超3个月。
案例1:瑶海区手指骨折工伤,目录核定停工留薪3个月,单位按月正常发薪。
案例2:包河区腰椎重伤术后恢复慢,到期申请延期2个月休养。
案例3:蜀山区皮外伤10天痊愈,停工留薪按半个月计发薪资。
案例4:肥西县职业病慢性病,按目录核定6个月休养周期。
案例5:经开区员工期满无故拒不到岗上班,单位停发停工待遇。
停工留薪期满拒不复工又无医院续休证明的,用人单位可停发薪资并按单位规章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