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人员落户合肥户籍,此前在外省缴纳的失业保险可办理跨省社保转移,异地转入年限和合肥本地参保年限合并累加,后期在合肥失业统一按每月2088元标准计发失业金。
案例1
河南务工落户瑶海,外省5年+合肥2年合并,裁员申领21个月失业金。
案例2
四川务工落户蜀山,异地缴费10个月无转移,在合肥单独核算本地年限。
案例3
肥西落户人员转移外省年限后刚好满12个月,达标申领失业金。
案例4
经开落户后主动辞职,不论总年限只能申领补助金。
案例5
巢湖落户多年后再办理异地社保转移,年限补录进系统。
不办理异地转移则外省缴费不计入合肥失业核算,落户不自动合并异地社保,需要个人主动申请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