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非全日制小时工、短期临时工用工,用工单位法定强制单独参保工伤保险规避用工风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由劳动者以灵活就业身份自愿自费参保。
案例1:合肥餐饮店小时工,门店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养老医保员工个人自费缴纳。
案例2:小时工上班受伤,由工伤保险基金报销医药费,单位完成工伤申报。
案例3:用工方未给临时工缴工伤,员工受伤所有赔偿全部由雇主承担。
案例4:临时工转为全日制正式用工,单位次月增员完整五险。
案例5:兼职人员同时在多家单位兼职,每家用工单位分别单独参保工伤。
非全日制用工每日工作、周工时在法定限额以内,企业不用承担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四项险种缴费义务,仅工伤强制参保。多家兼职用工的,各用工主体分别缴纳对应时段工伤保险,发生工伤由事发用工单位申报待遇。小时工自愿参保灵活就业养老医保,累计缴费年限和企业职工互通,退休核算规则一致。用工单位不得以临时工流动性大为由规避工伤保险参保义务,人社不定期抽查临时用工参保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