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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实习在校生受伤工伤界定在校实习生受伤索赔区分
合肥市人社局统一口径:未拿到毕业证的全日制在校大中专、职高学生,利用寒暑假、课程安排到企业实习,属于教学实践,和用工单位不存在法定劳动关系,受伤不能申报工伤保险,只能按照人身损害向实习单位主张医疗费、伤残赔偿金;已经完成学业、拿到毕业证入职实习,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在岗人员,受伤可正常申报工伤。...
合肥试用期员工工伤申报规定入职未满一月受伤工伤认定
在合肥市用工规范中,试用期属于劳动合同法定组成部分,从劳动者入职当日起双方即建立劳动关系,无论入职3天或是20天,员工在岗受伤都满足工伤申报法定条件。用人单位不能以试用期来不及参保、还在考察用工为由拒绝申报工伤,试用期未及时参保产生的全部工伤医疗、伤残补助费用,由用人单位全额承担。合肥人社部门...
合肥企业社保增减员时限 入职30日增员离职当月减员
合肥市社保管理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建立劳动关系起30天内完成员工社保增员申报;员工离职解除劳动合同当月办理社保减员,超期未增减造成重复欠费由用工单位全额承担费用。
案例1:合肥新员工10号入职,企业30日内完成社保增员正常参保五险。
案例2:员工月末办理离职手续...
合肥特种行业职工社保 化工矿山危化企业参保规范
合肥市危化品生产、矿山开采、化工冶炼、烟花爆竹相关特种行业,属于人社划定高风险用工类目,工伤保险执行全市最高一档费率,企业必须全员足额参保五险,职业病纳入工伤保障范围,行业监管部门配合人社开展用工社保专项稽查。特种行业不能以项目短期用工、临时工为由规避社保参保义务。
案例1:合...
合肥社保与个税联动核查 工资基数比对规则
合肥市人社部门与税务部门实现数据互通、联合监管,建立社保缴费基数与个人所得税申报工资联动比对机制,每月、每年度自动交叉核对企业上报的员工工资数据,判断社保基数、个税申报是否真实合规,这是当前社保稽核、税务风控的核心手段。两项数据差异过大,会自动触发风险预警,要求企业做出说明、整改。
...合肥试用期职工社保规定 入职当月是否必须参保
按照合肥市社保相关法律法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就应当依法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不得以试用期为由拒绝为员工缴纳五险,这是所有用工单位必须遵守的硬性规定。无论试用期时长、薪资高低、岗位类型,全日制在岗试用期员工,均与正式员工享受同等社保参保权益,单位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