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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索分词: 同期 多缴 退款 同期多缴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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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工伤造假骗保法律后果虚构工伤骗待遇处罚细则

合肥人社稽查规定:伪造受伤经过、虚假病历、找人冒充证人骗取工伤基金,一经查实全额退回违规领取待遇,并处骗取金额2-5倍罚款;涉案金额达到立案标准,移交公安按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1:瑶海区个人伪造摔伤病历申报工伤,被稽查查实全额退款罚款。

案例2:包河区企业...

合肥工伤关联医保报销冲突处理先走医保后改工伤退费流程

合肥处理规则:受伤入院暂时无法判定工伤,先行医保刷卡结算医药费,后续成功认定工伤的,携带工伤认定书、住院票据去医保经办窗口办理医保退费,合规费用由工伤保险重新报销。自费超标项目无法变更报销渠道。

案例1:瑶海区工人住院先走医保,次月认定工伤后医保退款改工伤结算。

合肥社保转移不成功常见原因|转移失败退回整改处理办法

合肥社保转移申请被原参保地或合肥经办机构退回失败,主流原因分为四类:

第一,申请人在合肥未正常参保开户,新账户未增员无法接收异地转入资金;

第二,身份证姓名、号码两地参保信息不一致,早年参保登记姓名错别字导致系统匹配失败;

第三,两地同期重复参保缴费,系统自...

合肥补缴社保后异地转移规则|异地补缴费用合并转入合肥流程

参保人员在原参保地完成历史断档社保补缴后,补缴的缴费年限、个人账户本息全部随同社保关系正常转入合肥,补缴部分统筹、个人账户按国家转移规则划转;在合肥补缴过往断档社保后,去往外地就业也可正常转出补缴记录,补缴费用一经到账入账,即认定有效缴费年限,重复补缴月份需要先办理退费再转移,避免系统记账冲突...

合肥重复缴费社保退费到账明细查询

案例1:瑶海区同年同时缴纳职工+居民养老,申请居民养老退费后查询原路退款到账明细。

案例2:肥西县当月重复两次税务扣费,一笔保费办理退费,明细标注退费成功。

案例3:蜀山区跨省两地同期缴费,保留合肥账户外地保费退费可查回款记录。

案例4:包河区单...

合肥灵活就业重复缴纳多地社保合并退费

案例1:瑶海区同时在合肥、江苏两地缴灵活,保留合肥账户,外省重复部分申请退费。

案例2:肥西县当月单位五险+灵活同时扣费,灵活部分办理退费。

案例3:蜀山区老家居民医保+合肥灵活职工医保重复,停居民医保不退已缴费用。

案例4:包河区多地职工社保重...

合肥城乡居民养老重复缴费退费申请办理流程

案例1:瑶海区居民老家、合肥两地同一年缴纳居民养老,保留合肥账户,老家重复缴费部分申请全额退费。

案例2:肥西县居民当年误重复缴费两笔保费,在税务申请多缴保费原路退回银行卡。

案例3:包河区职工养老和居民养老同年重复缴费,居民养老重复月份申请退费,保留职工养老缴费记录。...

合肥职工社保重复缴费退费申请流程 同期多缴保费退回

合肥参保人同一自然月同时在两家单位参保、职工+灵活就业同期缴费、异地本地重复参保,形成同期重复缴费,重复月份其中一份个人缴费部分可依规申请社保退费,统筹部分按政策划入社保统筹账户不予退还,退费审核通过后资金原路退回缴费银行卡。

案例1:合肥员工上月原单位未及时减员,新单位同步增...

合肥失地农民转职工社保政策 被征地农民养老医保衔接

合肥市因土地被依法征收的失地农民,可按地方征地社保政策转入城镇职工养老、医疗保险体系,政府给予对应年限社保缴费财政补贴,补贴资金抵扣个人应缴保费,剩余部分由个人补足,失地折算年限和后续职工缴费年限合并计算,达到退休条件按职工社保标准计发养老金。

案例1:合肥肥西征地村民享受政府...

合肥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档次选择与待遇测算

合肥市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自主在社保上下限区间内自选缴费基数档次,缴费基数越高每月缴费金额越高,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越多,退休后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养老金同步提升,遵循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原则,参保人结合自身经济条件自由选定年度缴费档次,年度基数申报期可变更缴费档位。

案例1:合肥自...

合肥跨省养老保险归集 多地社保合并归集办理规则

在多地跨省流动就业、多地留有养老保险参保记录的合肥参保人,可在确定最终在合肥退休后,把全国各省市养老保险统一归集转入合肥,个人账户资金全额划转、缴费年限合并累计,归集后统一在合肥核算养老金待遇,是多地务工人员重要社保收尾业务。

案例1:合肥本地人先后在江苏、浙江务工参保,回合肥...

合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政策 工种认定 退休条件

合肥市执行国家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政策,针对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有毒有害等高危特殊工种,职工满足规定从业年限、年龄要求、社保累计年限后,可申请提前办理退休,比法定正常退休年龄更早领取养老金。特殊工种认定、年限核算全部以人事档案原始记录为唯一依据,审核标准严格。

案例...

合肥试用期职工社保规定 入职当月是否必须参保

按照合肥市社保相关法律法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就应当依法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不得以试用期为由拒绝为员工缴纳五险,这是所有用工单位必须遵守的硬性规定。无论试用期时长、薪资高低、岗位类型,全日制在岗试用期员工,均与正式员工享受同等社保参保权益,单位不...

合肥职工社保重复参保 重复账户清理合并办法

合肥市职工社保重复参保,指同一人员同时拥有两个及以上正常社保账户,常见情况为同时缴纳企业职工社保+灵活就业社保、两地异地同时参保职工社保、职工社保+城乡居民社保三类,重复参保会造成费用浪费、待遇冲突,需要按规定清理合并账户。

案例1:合肥职工在职期间又自行缴纳灵活就业社保,形成...

合肥职工养老保险 缴费年限 退休养老金计算规则

合肥市职工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法定退休年龄是办理退休、领取养老金的两大核心条件,参加合肥职工养老保险的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累计缴费满最低年限,即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分为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两类年限均可合并累计,全国范围内养老保险缴费记录支持转移接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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