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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水利电力野外巡线用工工伤规则户外巡检雷击摔伤认定

合肥水电行业:电力巡线员、水利堤防巡检人员野外作业、汛期巡查遭遇摔伤、雷击、山体滑坡受伤,在岗期间一律认定工伤;项目按工程整体参加工伤保险,零散巡检用工无需单独实名参保。

案例1:肥西县电力巡线野外雨天雷击受伤,项目参保工伤报销。

案例2:蜀山区河道管护员汛期巡...

合肥多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合并计发2026|跨省市多份居民养老归集规则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可以跨省市随户籍迁移办理转移合并,先后在多地缴费、无同月重复的居民养老全部归集至最终户籍地,缴费年限累加、个人账户本息汇总合并;户籍迁入合肥的外地居民,原籍居民养老全部转入合肥个人账户统一核算60岁养老金;同月重复缴费部分按退费规则清退,不能重复累加缴费年限;已经在原籍领取居民...

合肥建筑项目整体参保工伤申报规则工程项目工伤保险申报要点

合肥市住建与人社联动规定,新建建筑、市政工程项目开工前,总包单位按照项目总造价比例一次性缴纳项目工伤保险,项目建设期内所有进场施工农民工、临时工,无论有无劳动合同、是否实名参保,在岗受伤均可依托项目参保信息申报工伤,申报地点在项目参保登记的县区人社局,是合肥工地农民工工伤重要保障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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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跨区换参保地工伤申报办法异地参保合肥受伤申报渠道

合肥市工伤认定管辖遵循:工伤保险在哪参保,就向参保地人社局提交工伤申报;职工社保在外地缴纳、实际工作地点在合肥,发生工伤优先由实际用工单位协助在参保地申报,无法跨区在合肥本地申报;社保从合肥A区县转移至B区县当月受伤,社保未及时到账的,以劳动合同签约用工所在地作为申报受理地。多地交叉用工无法确...

合肥早期乡镇集体企业职工退休2026|老乡镇企业工龄认定参保细则

合肥上世纪80、90年代乡镇办工厂、村集体作坊、供销社下属乡镇网点用工人员,无正式劳动局招工手续的普通临时工无法认定视同缴费年限,持有乡镇政府用工审批、集体招工花名册、原始工资台账人员,经人社审核可按实际用工年限参保核算;2026年不再允许一次性补缴早年乡镇企业断档养老,只能从参保当月往后逐年...

合肥建筑工地工伤申报要点分包包工头用工受伤怎么申报工伤

合肥建筑工程项目普遍存在总包分包、包工头临时招工模式,大量建筑农民工未单独缴纳工伤保险,受伤后包工头失联、互相推诿拒不申报工伤,依据安徽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承包单位违法将工程分包、转包给无用工资质个人或小班组,务工人员在施工中受伤,由具备营业执照、用工主体资质的总包建筑公司承担工伤申报主体责任...

合肥铁路大集体职工社保异地转移|铁路集体工养老转入合肥地方社保

铁路大集体、铁路家属工属于历史统筹参保,无全国统一电子台账,转入合肥需要原铁路单位出具集体用工证明、缴费底单,凭纸质材料在合肥市级窗口人工录入缴费台账,养老医保年限并入合肥地方社保,统筹资金按铁路地方衔接政策划转。

案例1:上海铁路大集体职工来合肥高新入职,持铁路缴费证明窗口人...

合肥个体工商户社保转移|开店经营者异地养老医保转入转出细则

合肥个体工商户可凭营业执照以灵活就业身份参保职工养老医保,在外省、外地开办商铺参保后关闭门店回合肥经营,可将异地个体参保社保转入合肥合并;个体户跨地市变更经营地址,省内社保一键转移,跨省经营关闭后在新户籍地发起转入,参保规则同灵活就业一致,女40男50跨省新开账户判定临时养老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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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社保档案姓名生份证曾用名变更历史记录查询

案例1:庐阳区参保人户口本更名,窗口更正后新姓名名下可查询全部曾用名历史缴费。

案例2:肥西县老身份证15位升18位,系统留存升位变更记录合并前后缴费台账。

案例3:瑶海区早年曾用名单独建档,更正档案后两户合并入现用姓名账户。

案例4:蜀山区查询...

合肥居民养老历年集体补助入账明细查询

案例1:长丰县行政村统一给村民补助部分养老保费,明细单独标注集体补助入账金额。

案例2:肥西县无集体补助政策,参保明细仅显示个人缴费+政府补贴两项记录。

案例3:瑶海区往年集体分年度补助,按年份拆分查询历年集体缴费台账。

案例4:蜀山区集体补助随...

合肥城乡居民养老参保信息重复清理(一人多档案)办理指南

案例1:蜀山区早年录错身份证生成双档案,合并两个账户资金与缴费年限。

案例2:肥西县异地迁入重复建档,保留合肥主参保账户,异地档案资金转入合并。

案例3:瑶海区重复建档已到龄领待遇,多余账户只退个人本金无法合并年限。

案例4:包河区村集体登记失误多开户,注销...

合肥城乡居民养老老农保与新居民养老合并过渡规则

案例1:庐阳区早年参保老农保居民,系统自动将老农保本息并入新居民养老个人账户。

案例2:肥西县老农保折算视同缴费年限,和后期实际缴费合并核算满15年。

案例3:瑶海区档案丢失无法查询老农保,去原参保村委调取原始台账补办合并。

案例4:包河区已领老农保补贴老人...

合肥城乡居民养老多档次财政补贴明细标准

案例1:长丰县居民每年300元低档,对应低档政府补贴,补贴计入个人账户计息。

案例2:肥西县参保人选择6000元最高档,享受最高额度财政补贴。

案例3:瑶海区往年补缴5年保费,补缴部分没有任何政府补贴。

案例4:包河区低保由财政代缴300元基础档,同步享受对...

合肥城乡居民养老集体代缴(村集体出资参保)政策

案例1:肥西县集体经济发达行政村,村委会统一为本村参保村民每年补贴300元养老保费,直接抵扣个人缴费。

案例2:瑶海区城中村改制村组,集体补贴村民高档缴费差额,个人少量出资即可选高档次养老。

案例3:包河区普通村无集体收入,不执行集体代缴,村民全额自费缴纳养老保费。

合肥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计息规则 余额历年滚存结息说明

合肥市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当年未使用结余资金按年度计息,本金加利息全额滚存入下一年账户,账户余额永久累计不清零、不设有效期,参保人退休、异地转移、销户时个人账户本息全额跟随划转或一次性返还。

案例1:合肥在职职工当年医保个人账户没用完,年末统一结算利息,次年本金利息一并计入账户余额...

合肥医保家庭共济全家绑定规则 配偶父母子女共用个人账户

合肥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政策,参保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有结余资金,可自愿绑定配偶、父母、未成年子女组成家庭共济账户,绑定后家庭成员定点药店购药、门诊自费部分可划扣主账户余额,住院统筹报销依旧按参保人自身医保险种执行,不改变原有报销比例。

案例1:合肥在职职工医保账户结余充足,线...

合肥新生儿医保落地衔接 父母职工医保关联子女政策

合肥市新生儿出生后规定时限内可办理落地居民医保参保,父母正常缴纳合肥职工医保的,可开通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把子女绑定至父母医保账户,使用父母医保个人账户余额支付宝宝门诊医药费、定点药店购药费用,统筹报销依旧走新生儿自身居民医保待遇。

案例1:合肥宝妈正常缴职工医保,宝宝出生后...

合肥社保失信黑名单制度 企业个人社保失信惩戒规则

合肥市人社、税务、市场监管多部门联动建立社保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企业恶意欠缴社保、长期瞒报缴费基数、伪造劳动关系挂靠参保、拒不配合社保稽核,以及个人伪造材料骗取社保待遇,均会被列入社保失信名录,实施跨部门联合惩戒,限制多项经营与民生业务。

案例1:合肥某商贸公司连续12个月恶意...

合肥外籍人员 港澳台人员参加职工社保规定

在合肥市合法就业的外籍人员、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按照国家及安徽省统一政策,可依法参加合肥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参保险种、缴费标准、待遇享受和内地企业职工保持一致,保障涉外就业人员合法社保权益。

案例1:合肥外资企业聘用外籍技术人员,凭合法就业证件办理合肥职工五险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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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职工社保重复参保 重复账户清理合并办法

合肥市职工社保重复参保,指同一人员同时拥有两个及以上正常社保账户,常见情况为同时缴纳企业职工社保+灵活就业社保、两地异地同时参保职工社保、职工社保+城乡居民社保三类,重复参保会造成费用浪费、待遇冲突,需要按规定清理合并账户。

案例1:合肥职工在职期间又自行缴纳灵活就业社保,形成...

合肥市职工社保参保条件 在职人员怎么办理社保

在合肥市正常就业的企业职工,均可按照政策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社保包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五大险种,是职场人员基础保障。合肥本地企业、外地驻肥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用工人员,都需依法为员工办理职工社保参保登记,参保范围覆盖全日制在岗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务用工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