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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中人过渡性养老金核算2026|养老保险改革前视同工龄专项待遇
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制度实施前参加工作的“中人”,拥有视同缴费年限,退休后除基础、个人账户养老金外,额外计发过渡性养老金;过渡养老金依托视同年限、视同缴费指数、退休当年社平工资核算;机关事业单位2014年改革前在编工龄统一核算中人过渡补差,过渡期内保低限高;无视同工龄、全程实际缴费的新人没有过渡待...
合肥工伤电子档案调取办法多年老工伤档案查询补办
合肥市全区域历年工伤档案电子化入库,无论十年、二十年前老工伤,伤者携带身份证至原认定区县工伤窗口,即可调取电子档案打印盖章,用于旧伤复发、补助金申领;历史遗留老工伤未完善认定的按属地政策补认定。
案例1:瑶海区2008年老工伤职工丢失全部文书,窗口调取电子档案盖章补办。
...合肥建国前参加革命老工人专项养老待遇2026|离休工人高龄倾斜补助
合肥市建国前参加革命、建国初期离休老工人不执行普通企业职工养老金核算标准,按照离休待遇核定退休金,工资替代率接近原在岗工资标准,终身全额免费医保、住院自费部分全额报销;除基础养老金外享受离休专项生活补助、高龄叠加补贴,每年养老金上调倾斜幅度高于普通退休人员;档案记载建国前工龄是认定离休待遇唯一...
合肥工伤死亡工亡待遇申领标准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申领
合肥职工因工死亡、视同工伤死亡,家属可申领三项工亡待遇: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符合条件的供养亲属抚恤金;参保单位由工伤基金拨付,未参保全部费用用人单位承担。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执行全国统一年度标准,丧葬补助金按照合肥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核算,抚恤金按月发放给无劳动能力、无收入的死者...
合肥退休人员重复多地领取养老金追缴2026|异地双份待遇清退整改
全国社保大数据联网核查,参保人员不能同时在两地按月领取两份养老金(职工+职工、职工+居民、居民+居民均禁止重复领取);核查发现重复领钱后,参保人自主选择保留一处养老待遇,另一处停发,已经违规多领取的养老金全额原路退回社保基金;选择保留合肥待遇的,异地养老账户办理退费销户;选择保留异地待遇,合肥...
合肥企业注销倒闭后工伤待遇申领公司破产工伤赔付维权
合肥参保企业破产注销前需要优先清偿工伤职工各项待遇,企业资产清算资金优先拨付工伤赔付;企业资产不足、老板跑路失联无法赔付的,已正常认定工伤且单位曾经参保工伤保险的职工,可向人社局申请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由基金先行垫付医药费、伤残补助,后续社保部门向原企业、法人追偿欠款。单位自始至终未参保的,...
合肥员工被第三人暴力致伤工伤申报履职被殴打工伤认定标准
合肥市工伤认定执行标准:劳动者在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期间,因劝阻纠纷、维护岗位秩序被客户、外来人员暴力殴打受伤,符合工作原因受伤要件,能够正常申报工伤;因私人恩怨、私下吵架斗殴受伤,不在工伤保障范围。第三人施暴造成人身损害,伤者既可以向施暴人索要民事赔偿,也能同步申报工伤保险待遇,合肥司法支持双份...
合肥机关事业单位退休政策2026|在编事业人员养老金核算办理指南
合肥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参保人员执行机关养老保险制度,2014年10月为机关养老改革分界节点,改革前参加工作人员视作“中人”,享受10年过渡期养老金补差,改革后新人完全按新制度核算养老金;法定退休年龄参照国标,男干部60周岁、女干部55周岁、工勤女职工50周岁,养老最低累计缴费15年(含视同缴费...
合肥工伤停工留薪期工资标准休养期间薪资发放规定
合肥市工伤保险配套办法明确:职工工伤治疗休养的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按照工伤受伤前12个月平均应发工资按月足额发放薪资,包含基本工资、绩效、固定提成、月度补贴,不能以工伤没上班只发底薪、本地最低工资;停工留薪期时长参照安徽省停工留薪分类目录,轻伤1-3个月,骨折类3-6个月,重伤截肢最长不超过...
合肥异地手工台账老社保转移|90年代手工登记无电子台账参保归集
90年代国企、集体企业手工记账社保无电子台账记录,参保人来合肥参保后,携带原参保地社保出具的原始缴费底册、工资表、纸质缴费手册,合肥人社窗口人工核验材料无误后手动录入系统建户,缴费年限、个人账户按纸质台账全额认定并入现有合肥社保账户。
案例1:黑龙江90年代老国企职工落户瑶海,...
合肥异地退休人员合肥医保待遇发放明细查询
案例1:庐阳区退休老人落户外省,每月医保个人账户照常划入,异地手机线上查询划账明细。
案例2:肥西县异地安置退休住院备案,跨省就医报销明细同步合肥医保系统。
案例3:瑶海区异地居住退休,每年线上完成养老待遇认证,明细标注认证通过正常发钱。
案例4...
合肥城乡居民养老金每年上调最新调整方案
案例1:瑶海区62周岁普通退休老人,跟随合肥基础养老金年度上调,每月基础养老金同步上涨定额金额。
案例2:肥西县75周岁高龄居民,除普惠基础养老金上调外,额外享受高龄专项增资,涨幅高于普通参保人。
案例3:包河区当年新达龄申领养老金老人,按上调后新标准计发首月养老金。<...
合肥机关事业单位转企业职工社保 改制工龄与险种衔接规则
合肥市机关、事业单位改制划转企业用工,改制前机关事业工龄按政策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改制次月起单位按企业五险标准参保,原有机关事业养老账户资金统一划转并入企业职工养老个人账户,医保、失业、工伤、生育同步切换至合肥企业职工社保体系,待遇无缝衔接。
案例1:合肥市直事业单位改制为国企...
合肥社保欠费补缴 企业欠缴社保处理办法
合肥市企业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保费用,会形成社保欠费,社保欠费不仅影响单位社保信用,还会直接损害职工社保权益,导致职工医保停效、年限中断、待遇无法正常享受。合肥税务部门负责社保费用征收,人社部门负责稽核监管,双部门联动处理社保欠费问题。
案例1:合肥小微企业资金周转困难,产生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