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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未成年人用工工伤申报规则童工受伤用工处罚与赔付
依据劳动法与合肥工伤实施细则: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属于合法未成年工,企业依法参保社保后受伤可正常申报工伤保险;未满16周岁属于童工,法律禁止招录用工,无法开设社保账户参保,一旦受伤不能走工伤认定流程,但用工单位必须按照工伤保险伤残赔付标准一次性支付非法用工赔偿金,赔付标准等同于同级别工伤三...
合肥职业病工伤申报流程尘肺/噪声病工伤认定材料规范
合肥职业病工伤和普通事故工伤申报流程不同,法定前置流程:劳动者先前往安徽省/合肥市具备职业病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开具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拿到正规诊断文书后30日内由单位申报、1年内个人申报工伤,无职业病诊断书人社局不受理职业病工伤申请;合肥可做职业病诊断的定点医院集中在合肥市职业病防治院,化工、五...
合肥矿山高空特种行业职工社保转移|高危工种异地工龄认定转入
异地从事井下矿山、高空作业、有毒化工等国家备案特殊工种职工,入职合肥对应特种行业企业后,可正常办理异地养老医保转入合肥,特殊工种折算工龄需要原始招工档案、工种备案材料,合肥人社经办部门核验档案无误后,异地特殊折算年限并入合肥养老账户;无特殊工种档案只转移实际缴费年限,无法享受工种折算优待,医保...
合肥灵活就业灵活就业登记变更规则
案例1:瑶海区灵活参保小周搬家至蜀山区,皖事通线上变更灵活就业登记居住地址,参保关系同步迁移蜀山区。
案例2:肥西县个体户原先做餐饮改做生鲜,社区变更灵活登记从业工种信息。
案例3:包河区自由职业者从包河转到巢湖长期接单,跨区县变更灵活参保属地。
合肥参保人过世社保清算 养老医保个人账户继承支取
合肥在职或退休参保人身故,养老个人账户未领完余额、医保个人账户结余全部依法由法定继承人继承提取,满足缴费条件可向人社申领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与抚恤金。
案例1:合肥在职职工意外身故,家属办理社保清算,一次性取出养老医保个人账户全部余额。
案例2:退休老人去世,个人...
合肥退休职工医保终身享受条件 医保最低累计缴费年限
合肥职工办理退休想要终身免费享受职工医保待遇,医保累计缴费年限需要达标,年限不足可在退休时一次性补缴差额年限医保,或退休后逐年继续缴费至达标。
案例1:合肥职工养老退休时医保累计年限达标,退休次月起终身免缴医保正常报销。
案例2:退休医保年限差5年,选择一次性补...
合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职工养老补差规则 补缴差额费用
合肥参保人早年缴纳城乡居民养老,后期入职或灵活就业缴职工养老,可依规办理居民养老转职工养老,按照当年灵活就业基数补齐保费差额,居民个人账户本息并入职工养老个人账户。
案例1:合肥农户早年交居民养老,进城上班后把居民养老折算补差转为职工养老。
案例2:临近退休居民...
合肥职工养老金计算公式 基础+个人账户养老金测算
合肥企业职工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基础和当年全省在岗社平工资、累计缴费年限、历年平均缴费指数挂钩,个人账户养老金由个人账户累计本息除以计发月数核算。
案例1:合肥职工缴费年限长、历年缴费基数高,退休后两项养老金核算金额同步走高。
案例2:只按最低基...
合肥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 本息累计规则
全国统一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合肥同步落地执行,职工个人每月缴费全额进入养老个人账户,按年计息滚存,退休时个人账户本息总额折算个人账户养老金,统筹部分不计入个人账户。
案例1:合肥在职职工每月个人养老扣费入账个人账户,年末统一按官方利率计息滚存。
案例2:异...
合肥失地农民转职工社保政策 被征地农民养老医保衔接
合肥市因土地被依法征收的失地农民,可按地方征地社保政策转入城镇职工养老、医疗保险体系,政府给予对应年限社保缴费财政补贴,补贴资金抵扣个人应缴保费,剩余部分由个人补足,失地折算年限和后续职工缴费年限合并计算,达到退休条件按职工社保标准计发养老金。
案例1:合肥肥西征地村民享受政府...
合肥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档次选择与待遇测算
合肥市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自主在社保上下限区间内自选缴费基数档次,缴费基数越高每月缴费金额越高,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越多,退休后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养老金同步提升,遵循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原则,参保人结合自身经济条件自由选定年度缴费档次,年度基数申报期可变更缴费档位。
案例1:合肥自...
合肥跨省养老保险归集 多地社保合并归集办理规则
在多地跨省流动就业、多地留有养老保险参保记录的合肥参保人,可在确定最终在合肥退休后,把全国各省市养老保险统一归集转入合肥,个人账户资金全额划转、缴费年限合并累计,归集后统一在合肥核算养老金待遇,是多地务工人员重要社保收尾业务。
案例1:合肥本地人先后在江苏、浙江务工参保,回合肥...
合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政策 工种认定 退休条件
合肥市执行国家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政策,针对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有毒有害等高危特殊工种,职工满足规定从业年限、年龄要求、社保累计年限后,可申请提前办理退休,比法定正常退休年龄更早领取养老金。特殊工种认定、年限核算全部以人事档案原始记录为唯一依据,审核标准严格。
案例...
合肥退伍军人社保政策 军龄转社保 军人参保优待
合肥市严格落实国家退役军人社保优待政策,现役军人服役期间不缴纳职工社保,服役军龄统一折算为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退伍后进入企业就业的,正常参加合肥职工五险,军龄与就业后的实际缴费年限无缝合并,充分保障退役军人社保权益。针对退役军人,合肥还开设专属服务窗口,简化社保接续、认定流程。
合肥职工视同缴费年限认定 工龄折算社保规则
合肥市职工养老保险分为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指社保制度改革之前,国家认可的连续工龄,这段时间个人和单位并未实际缴纳养老保险费用,但等同于正常缴费年限,可累计计入养老总年限,参与养老金核算。视同缴费年限认定必须依托原始人事档案,是退休核算待遇的重要组成部分。
案...
合肥职工退休档案管理 档案调取 退休档案审核要求
合肥市企业职工办理正常退休、特殊工种退休、视同缴费年限认定等业务时,人事档案是核心审核材料,社保部门以档案原始记录作为认定工龄、工种、入伍经历、上山下乡、视同缴费年限的唯一依据。合肥职工档案主要由原工作单位、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街道社区统一托管管理,个人严禁私自拆封、涂改档案材料。
...合肥职工医保门诊慢特病 认定流程与报销标准
合肥市职工医疗保险设立门诊慢特病保障政策,针对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恶性肿瘤、精神病等长期需要门诊服药、复查的慢性疾病、特殊疾病,专门制定倾斜报销政策,减轻参保职工长期就医用药的经济负担。慢特病待遇仅面向正常参保的合肥职工医保人员,认定成功后可在定点慢病门诊、药店享受专项报销待遇。
...合肥异地就医备案流程 职工社保异地看病报销规则
合肥市参保职工因探亲、旅居、外派工作、转诊治疗等原因,前往合肥市以外地区就医,需要提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完成备案后可在全国定点医疗机构实现医保实时结算,报销比例、报销范围参照合肥本地标准执行,未备案直接异地就医,会降低报销比例或不予报销。合肥异地就医分为临时外出就医、长期异地居住、转诊转院三大...
合肥社保年度基数申报流程 基数核定填报注意事项
合肥市每年会统一开展社保年度缴费基数申报工作,这是企业每年必办的核心社保业务,基数核定结果将作为下一社保年度全体职工五险的缴费依据,直接决定单位与个人每月社保扣费金额。基数申报以职工上一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为核算标准,工资包含基本工资、绩效、奖金、津贴、补贴等全部劳动报酬,并非仅参考基础底薪...
合肥职工社保重复参保 重复账户清理合并办法
合肥市职工社保重复参保,指同一人员同时拥有两个及以上正常社保账户,常见情况为同时缴纳企业职工社保+灵活就业社保、两地异地同时参保职工社保、职工社保+城乡居民社保三类,重复参保会造成费用浪费、待遇冲突,需要按规定清理合并账户。
案例1:合肥职工在职期间又自行缴纳灵活就业社保,形成...
合肥社保关系转移 省内异地社保转入转出办理
合肥市职工社保支持全国、省内跨地区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均可自由转入、转出合肥,转移后缴费年限、个人账户资金全部合并累计,不影响社保待遇计算。社保转移分为转入合肥和转出合肥两类,省内转移流程简化,跨省转移按照国家统一异地转移规则执行。
案例1:合肥本地人在邻市工作后返...